周星驰否认与于文凤选房洽谈投资传闻
近日,影坛巨星周星驰因与前女友于文凤的投资利润分成纠纷案,现身高级人民法院,面对律师团的质询,
DG视讯官网。据透露,周星驰承认曾与于文凤频繁考察物业,并探讨投资机遇,但他强调这只是“普通情侣间的闲聊”。在庭审现场,“星爷”周星驰精神抖擞,面对记者的提问,他轻松回应:“没什么”,并透露自己并非第一次出庭,对于往事,他表示“需要重新整理”。
于文凤的律师袁国强继续追问周星驰,指出他在书面供词中提到,于文凤经常与他及地产代理“看楼”,他自然会征询她的意见,而于文凤也会给出简单建议,二人的讨论仅限于情侣间的闲聊。周星驰表示,他同意与于文凤讨论物业投资,而于文凤会分享她的看法。
周星驰透露,刚开始恋爱后,于文凤知道他喜欢“看楼”,便渐渐陪他一同考察,他还解释称,此前提到的给予于文凤10%分红,其中一个原因是鼓励她更加勤奋。他还表示,他想鼓励于文凤多陪伴他“看楼”。
在庭审过程中,袁律师还追问了周星驰公司自2007年起向于文凤付款的记录。其中多数款项是支付给周星驰的雇员Brenda Cheung或其姐姐周文姬,有些明确标注为“10%佣金”,也有些涉及股票交易、不涉及投资,还有一些是在物业未出售前因于文凤需要用钱而先行支付部分款项,待真正出售后再支付余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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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律师指出,这些不同的付款细节与周星驰称只同意将物业投资获利的10%送赠给于文凤的说法不符。周星驰回应称,他已经记不清每笔交易的细节:“不过我觉得,女朋友帮你赚了钱,分给她是很正常的”。至于物业未售先付款的情况,他则表示:“如果女朋友说需要用钱,那你就先给她”。
先前证供显示,周星驰在提出诉讼前,曾向于文凤支付超过2100万港元。其中最大一笔款项,涉及出售“天比高”项目中的两间独立屋,周星驰在2025年底向于文凤付款超过1494万港元,并特地草拟一份文件作为记录,列明有关款项是发给于的“佣金”。
袁律师又提到尖沙咀连城阁物业,当年该物业并非出售换取现金,而是换取股份,涉及177万付款,Brenda帮忙安排给于文凤“馈赠”。袁律师质疑,当时二人已分手一年多,为何仍有相关安排。周星驰解释称,对他而言,分开即双方关系变得很差,而他与于文凤由情侣关系变淡,然后变成朋友,再转差“朋友都不是”。
袁律师继续质疑,二人分手后,周星驰已没理由再履行10%分红的口头承诺。周星驰再次澄清,他是基于“大家开心”、“关系良好”给予馈赠,“当我知道她有新男友,完全明白她的情况”,但他们起初仍保持好朋友关系,又称“其实她找到喜欢的人,我都是很替她开心。”
